四、夫妇交媾日时说
《妇人寿草》·香月牛山
孙思邈云:凡欲求子,必择交媾之日时。云其交媾之先,先推夫妇本命、五行相生、相旺之日、阳日、阳时、每月宿日,然后交媾,必能有子(按:每月宿日推算之法,《千金方》、《妇人良方》等皆有详述,悉为阴阳家之妄说,乃无稽之谈,且繁杂驳乱,此并略去),且生子息灾延命,福德智惠。 四时相旺之日,春甲乙(按:五行之木属春,所谓甲木为阳,乙木为阴,阳速阴徐,甲木为兄,乙木为弟,余皆仿此),夏丙丁,秋庚辛,冬壬癸,长夏戊巳;春寅卯,夏巳午,秋申酉,冬亥子,长夏辰戌丑未之日,此即相旺日。所谓各以其时而盛其气也。 所谓本命相旺之日,例如:属木之人,旺于甲乙、寅卯,余皆仿此。 相生之日,如木性之人,相生于丙丁、巳午。所谓木性为火,即由木生火之火,余皆仿此。 阳日、阳时,阳日指甲、丙、庚、壬、戊,或由寅至未之日;阳时指由寅至未之时。 孙思邈云:欲求子嗣,择吉良之日而交媾。凡丙丁、甲子、庚申之日,或上弦、下弦,晦、朔;或大风、大雨、大雪、大雾、阴晦之日,或虹霓、雷电、日月蚀、地震、极暑酷寒,以上日时,皆不宜交会。 凡神庙、坟墓、井灶之处,圊厕、尸柩之旁交合者,多不受孕,如其受妊,必损父母之命,生于多顽愚痴蠢,或不孝不德,抑且短寿也。 禁丙丁日交媾:丙丁日为火之王,乃天干阳中之阳,亦人身阳气极旺之日,于此日交媾,阴火易动,焚灼贤液,故当禁之。 《千金方》载:丙午、丁巳,共为天干,属火,犹更禁之;夏至之后,丙丁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