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求嗣说

《妇人寿草》·香月牛山
夫人之夫妇,犹天之与地也。 天地合和,化生万物;男女媾精,乃育子嗣。人为万物之灵,故生之与人,惠莫大焉。 夫人之立,籍道以成。所谓道者,乃言五伦:即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君臣之忠义、父子之亲爱、兄弟之悌敬、朋友之和睦,皆始于夫妇之后。故云:夫妇乃人伦之本。《中庸》云:君子之道,肇于夫妇。《孟子》亦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故婚配之后,必求续嗣。 《素问·上古天真论》云:女子二七而月事以时下(按:月事,又称月经、月信、月水。所谓月事,即每月定期下血之事,故名;所谓月经,经得,常也,每月常有,恒来不变之义;所谓月信,以每月恒有之事,因其有信而名之;所谓月水,以血属阴,水亦属阴,以水而名之),男子十六而精通。然此时精血虽行,而脏腑未盛,天癸未裕,故圣人之《礼记》垂教后世云:男子三十而有室,女子二十而嫁。 故欲求嗣,必知婚姻之节候。 《医林纂要》云:夫妇幼弱,血气未盛,此时不宜婚嫁,以真元早泄,戕伐正气,虽交而不孕,虽孕而不育,虽育而痴昧,其寿不长。 北齐褚澄云:羸女、弱男,宜待壮而婚嫁。齐帝之后妃,皆丽而无子,遂询诸褚澄。褚氏对曰:后妃皆秀丽,帝重色纵欲,女子十四至二十,血脉尚未调和,早近男色,是故不孕。诚哉斯言! 日本江户时代初期,由于嫁娶太早,生子羸劣,抑且多病不寿。 《淮南子》云:文王十五岁而生武王。又,《楮纪室》载:平江苏达卿之妻十二而生子。 似此之类,江户时代习亦以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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