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卦

《名家批注周易》·佚名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李鼎祚《周易集解》引干宝曰:“物有先天地而生者矣。今正取始于天地,天地之先,圣人弗之论也。故其所法象,秘自天地而还。”]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李鼎祚《周易集解》引韩康伯曰:“屯,刚柔始交,故为‘万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李鼎祚《周易集解》引崔觐曰:“万物始生之后,渐以长稚,故言‘物生必蒙’。”郑玄曰:“蒙,幼小之貌,齐人谓萌为蒙也。”]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李鼎祚《周易集解》引韩康伯曰:“众起而不比,则争无息。必相亲比,而后得宁也。”]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李鼎祚《周易集解》引韩康伯曰:“履,礼也。礼所以适时用也。故既畜则须用,有用须礼也。”]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 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李鼎祚《周易集解》曰:“物极则反,故不终通而否矣。”]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有事而后可大,故受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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