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校注妇人良方》·薛己
妊娠數墮胎方論第一 夫胎乃陽施陰化,榮衛調和,經養完全,十月而產。若血氣虛損,不能養胎,所以數墮也。凡妊婦腰痛多墮胎。 愚按:丹溪先生曰:陽施陰化,胎孕乃成。血氣虛乏,不能榮養,其胎則墜。譬如枝枯則果落,藤萎則花墜。嘗治賈氏婦,每有孕,至三月前後必墜。診其脈,左右大而無力,重則澀,知其血虛也。補其中氣,使血自榮。時正初夏,教以濃煎白朮湯,下黃芩末二錢,與數十帖,得保而生。因而思之,墮於內熱而虛者,於理為多。曰熱曰虛,蓋孕至三月,上屬相火,所以易墮。不然,何以黃芩、熟艾、阿膠等為安胎之妙如此也。大抵治法,須審某月屬某經育養而藥之。 附治驗 一妊婦五月,服剪紅丸而胎墮及腹脹痛,乃服破血之劑,痛益甚,手不敢近。予曰:此峻藥重傷脾胃也,用八珍倍加參、耆、半夏、乳香、沒藥,二劑而痛止,數劑而安。 吳江庠史萬湖仲子室,年二十餘,疫疾墮胎,時咳,服清肺解表之藥,喘急不寐。予以為脾土虛而不能生肺金,藥復損而益甚也。先與補中益氣加茯苓、半夏、五味、炮姜,四劑漸愈。後往視之,用八珍加五味及十全大補湯而愈。 一方,鯉魚二斤者一尾,粳米一升,用鹽醬煮食甚善,月食三次。 芎藭補中湯、杜仲丸,治氣虛而胎墜。 附方 十全大補湯 八珍湯(二方見二十卷第四論) 補中益氣湯(方見二十四卷第六論) 妊娠胎不長方論第二 夫妊娠胎不長者,因有宿疾,或因失調,以致臟腑衰損,氣血虛弱,而胎不長也。當治其疾疚,益其氣血,則胎自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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