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周易通义》·李镜池
一、《周易》是我国成书最早的著作,但不是文王作,而是西周末年一位占筮官根据旧筮辞编选组织而成;旧材料不足或不合用的,作者加以补充。故《易》卦爻辞约分为筮辞和作者立言两类。 二、《易》分卦画和卦爻辞两部。卦画以八卦(乾、坤、坎、离、震、巽、艮、兑)为基础,八卦自迭和互迭,构成六十四卦。八卦以 (阳) (阴)两个符号构成,其始当由于变结绳为书契画成,即以 代一大结, 代两小结,结绳记事。八卦当是人们智识发展了,感到结绳不够应用,画成八个符号用来标志自然界八种事物,即天、地、水、火、雷、风、山、泽。周人本来用蓍草占卜,不用卦画,后来才把蓍草和卦画合起来占筮。相传文王演《易》,可能他演的就是把八卦配迭为六十四卦,而又用蓍草和卦画连起来占筮的人。但《周易》却不是他作的,因为有不少卦爻辞不可能是他说的,而远在其后才有。卦画是为占筮时揲蓍数策用的。 三、卦爻辞是占筮后所得的结果的记录。人们有疑问的事就占卜,占后把结果记下来以便将来参考,故筮辞是社会现实的史料。但旧筮辞是散乱的,各自独立的,象殷人的甲骨卜辞一样。有时可能一个卦爻重复地占好几回,有时却一回没占到。有时占了没把事记下来,或只记上个吉凶贞兆。《周易》里还有这种情况,一辞数占,或只有贞兆。但是《周易》是经作者编选组织而成,大多数的卦,以类相从。有农业、行旅、战争、婚烟、家庭等类,很有体系;即使事不一类,作者也用形式联系起来,成为完全有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