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术
《民国黑社会》·佚名
骗子之骗术,也是五花八门,诡异多端。难怪当时有人叹息:“文明愈进步,则骗术也愈精巧。” 我们择其要者,将其概括为五个字:装、色、吓、诈、串。 即伪装身份、职业或其他为世人所崇敬的角色行骗,其中又有这样几种骗术: (1)装官行骗。 民国商界人物大都患有这样一种病症,叫“崇官病”。前清时期,暴发户们积得几个钱,无不捐个一官半职,花翎红顶,借以炫耀乡里,乡人无知,遂尊之为大人,呼之为老爷,他们自己亦以大人老爷自居。及至民国,这些车载斗量的五色顶子都抛到茅厕去了,而这类人的“崇官病”并未稍愈。 上海法租界某药铺老板曹某,即为此类人物。骗子某甲即投其所好,乔装贵官,声言由北京来,寓于某大旅馆,一日投名片来见药铺主人。主人曹某感到荣幸之至,倒屣相迎。 交谈中,某甲说,北京有某王公,患了一种很重的喉症,需用长约尺许的指甲两支,合药调治,特地派我到上海来采购。如有人允诺割爱,愿出价10万元。贵主人一向经营药店,想必能物色珍品。说罢,取出万元作为定金。且许诺事成之后,当禀明王爷,保举个一官半职,易如拾芥。但王爷急待指甲入药,最好一周内办成。有这等好事,店主岂有不卖力的?当即命店伙留心访觅,并于店门贴上一纸,上书下惜重金收买尺余指甲字样。 不数日,即有一操外路口音的客人至。只见他气象华贵,两手小指上各戴尺余长的银制指筒,筒口指甲微露。店伙一见,慌忙报与主人,店主不便冒昧求让,只得婉言相试。那外路客人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