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界骗子
《民国黑社会》·佚名
报界骗子行骗,在民国时期,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大体有两条门径:一条门径是利用社会新闻来行骗。比如,旧上海洋场,每天奇事怪闻是不少的。像20年代初期阎瑞生和妓女黄莲英的故事,黄慧如小姐和汽车司机陆根荣主仆恋爱的故事,都曾轰动一时。其他如财产纠纷、妻妾艳闻、拐款潜逃等,都是社会新闻的原料。读者是会有兴趣、急于知道下文的,而当事人则最怕见报。 于是,一些骗子主笔就可以大显身手了。大体是先写好一个新闻梗概,由一位记者去找到那位当事人,关切地说:“这是我报刚收到的新闻,不知是否准确,被我‘扣’了一下,请你过目,有没有可补充的?” 自然,看的人满头大汗。于是讲条件,讨价还价,最后视其事体之大小,当事人家资之厚薄,拿出一笔钱来,少则数百,多达数千。特大“新闻”也有上万的,条件自然是“不见报”。像这样的事件几乎每日都有,收入是十分可观的。 此外,还有以奸徒恶棍为诈骗对象的。大凡奸徒皆恶言其奸,恶棍则讳道其恶。报界骗子乃利用这一点,每遇奸徒恶棍作恶为非,则必详加采访笔录。然后暗中使人把他们招至报馆,把新闻稿给他们看。佯言“有人投来,特向您核实”。奸徒恶棍必然请求不要登报。于是报界骗子乘机敲诈:“此稿已上了版面,如欲删去,必须重补一篇,重补需费时间,这就会影响到本报明日的出版了,可是事关本馆之信誉呀。再说誊写上版,均用药水,所费不小,实在难以删去。” 必待当事人出钱若干,才允许不登,少则十数元,多则上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