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九 英国教育的特点

《萍踪寄语》·邹韬奋
依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政治经济,教育的不平等乃自然的状况,在欧洲资本主义国家里面坐头把交椅的英国,她的教育制度当然也逃不出这个范围。英国人的特性是注重事实而不很讲原理的,她的教育制度便十足地表现着这个特性。全国的教育制度不是由什么中央政府定好系统颁布执行的,却是由几百年来,各地因实际上的需要,由教会机关,或公共团体,乃至个人,各自为政的办理学校,逐渐杂凑而成现在的情形。就是现在中央政府设有教育部(“Board of Education”,英国中央政府各部都称Ministry,部长称Minister,独有教育部称“Board”,部长称“President”,这大概也是他们尊重已成的事实),仍然仅立于“友谊地批评的顾问和协助者”的地位(“A friendly critic adviser and helper”),在经济上对各校仅有酌量津贴的行为,关于五岁至十五岁的义务教育(即强迫教育)的强迫执行,也由各地方(所谓“区”“borough”)所选举的“区参事会”(“Council of County”)兼理。至于大学教育,全由私人机关主持,教育部简直无权过问。 这可算是各国教育行政上所没有的特殊的现象。但教育行政上的现象虽有特殊,而依事实上所演成的所谓“双轨制”的教育制度——一部分是有钱的人受的教育,一部分是穷人受的教育——也和其他资本主义的国家没有两样。当然,在他们还有很好听的名词,一种说…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