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六 受私贿老官翻案牍 寄闲情淑女解琴书

《汇评金玉红楼梦》·曹雪芹
【王希廉:蒋玉函久不提起,令离聘娶袭人为时不远,因借薛蟠途遇,邀同钦酒叙及,且即以当槽强三注视玉面,为次日薛蟠生气掷死张三根由。并宝玉闻知,查问红汗巾,袭人嗔说,反挑将来聘取情事。灵活关照,真雕龙手笔。 先叙批驳初呈,后叙覆审翻案,财可通神,写尽贪官情状。 周妃薨逝,是元妃影子。又补叙算命一层,为本年元妃薨逝埋根。 贾母梦元妃说:“荣华易荆”不是梦境,是预兆。 宝玉不识琴谱,最为确切。曾忆予八九岁时,偶于书架上见琴谱一本,翻阅一遍,一字不识。遂细查字典,《正字通》、《海篇》、《六书》等,旅无谱中一字,疑焉异书,又疑为仙符,不知作何用处,三四日寻思不得。既而照写几字,请问严君,方知是弹琴手法。今读此书,恍如昔年光陰,不禁为之哑然。牛不牛,宝玉自说,妙极。 送兰花引出《猗兰操》又因《猗兰操》引出下回宝钗歌词、黛玉和韵,血脈一气贯注。】 【张新之: 此回来路甚远,所以圆恶梦而揭全书实义。上半回从“葫芦案”来,此老官即假语村言,作者自命也。盖纳污含垢,以成此书,正以葫芦案不可不翻,故曰“受私贿”“翻案牍”也。所演事迹,皆是反说。下半回又作者自白,见翻此案,解此琴,无非“寄闲情”而已。乃从“归省庆元宵”生出,以明琴书真实作用,故用元妃命理为过脉。 自“省宫闱”至此回为一大段,乃为“断痴情”、“成大礼”再作迟留,以挽气数而伸道理之文字也。恶梦谁寻,惊风自作。葫芦案下,结不了冤怨官司;凤藻宫中,…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