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  大皇恩重元妃省父母 天伦乐宝玉呈才藻

《汇评金玉红楼梦》·曹雪芹
【陈其泰:(皇)[盛世隆]恩(重)元妃[归]省(父母)天伦[至]乐宝玉呈才(藻): 两句平仄不对。有祖母在,不止父母也。】 【王希廉:第十八回省亲是第一旷典,第一大事,故全用正笔细写。 补叙宝玉三四岁时曾经元妃教读,以见上回拟题联匾是有意不是无心。 元妃初见贾母、王夫人,三人执手一句话说不出,只是呜咽对泣,情景真切。下文临别时贾母等别无一言,更妙! 宝钗改“绿玉”为“绿蜡”,是聪明不是怜爱;黛玉代做杏帘诗,是怜爱不是聪明。各有分别。 元妃点戏四出,末出《离魂》是谶兆,亦是伏笔。】 【张新之:此回乃足完前一卷意义而指点之,其实只同前卷作一回看,不容分析上半回“时字,便是前卷下半回“时字;下半回“才”字,便是前卷上半回“才”字,曰“父母” 曰“天伦”,出实际也。 此两回合为一大段,乃单提特举,顿住以前十六回,而生以后百有二回。一热一冷,大开大合文字也。书名有五,无非“苦海慈航”,气运一元,不落﹁“仙宝境”。隐蓼汀于花溆,试才当溯源流;死秦锺而返元春,归省自然容易。伤哉绿玉,嗟被黄金。一部大观,诸天谛听。】 【姚燮:自此回省亲起,为入书正传之第四年壬子岁正月半。至二十二回宝钗生日,尚是正月。二十三回二月二十二日,始入园分祝写黛玉葬花,是三月中。二十六回,已交夏初。二十七回中,点明四月二十六日,已近五月。二十九回,清虚观作醮事,是五月初一日。三十回是六月间事。至三十八回,点明过了八月。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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