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回 解冤仇玉環譚大義 看跳舞金燭訪奇蹤

《月球殖民地小说》·佚名
却說龍孟華揣槍在懷,誓不與潘蘭英共戴天日。爲着說話聲音高些,驚動濮玉環。忙從隔壁趕來,只見龍孟華面紅如火,兩眼暴怒,想要奪門出去,被玉太郎當門攔住。濮玉環道:“龍先生有話盡可商量,不必激動眞火,弄壞自己身體。”龍孟華被這兩句話穩住,也只得坐在椅子上面,喘吁吁的嘆氣。濮玉環因向玉太郎問明 節,玉太郎一一告知。濮玉環道:“這事據我愚見,龍先生却也難怪。但中間却有不可莽撞之處,萬不可不仔細商量。第一,潘蘭英是先生欲退之婦,先生與他早已恩斷義絕,何必爲他再生這氣?第二,這女子旣已墮落煙花,便是人盡可夫,以前之事,先生旣不過問,現做了何領事的妻子,先生更無管理之權。何領事占父妾爲妻,是何領事得罪了社會,得罪了國家,並非先生一人的私仇。第三,現在英國界內,英國有保護通商國內領事之權,先生不得仗一人的私仇,破壞和平大局。第四,這是箇人私事,萬一敗露,不得照公罪看待;各報館議論,也不得將先生的舉動當做文明舉動。第五,先生現在有結髮的夫妻,不應爲他人的妻子,連累自己的妻子。第六,先生現有世兄,也算是中國的一箇國民,這造就國民的責任,全在先生的身上。第七,先生旣是三代單傳,這香煙後代,全靠先生獨力擔當。第八,中國現在的豪傑不多,許多的後進子弟,全仗幾箇明白大義的人從中提唱。第九,萬一誤傷了何領事,那何領事雖別有應死的大罪,但先生並非中國司法大臣,竟與無故殺人一樣。第十,先生應報的大仇、應伸的大冤,目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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