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志第四十七
《新元史》·柯劭忞
○食货十三 △赈恤下 入粟补官内外诸仓 惠民药局 灾赈: 中统元年,平阳旱,赈之。 二年转懿州米万石,赈亲王塔齐尔部饥民。赈桓州饥民。 三年,甘州饥,给银赈之。发粟三十万石,赈济南饥民。 四年,赈河西饥民银三千七百两。彰德路及洺、磁二州旱,赈之。赈东平等处贫民钞四千锭。赈诸王只必帖木儿部贫民。 五年,益都民饥,赈之。 至元元年,诸王算济所部营账火。发粟赈之。 二年,辽东饥,发粟万石、钞百锭赈之。 一年,益都民饥,赈之。 六年,东平、河间十五属饥,赈之。东昌路饥,赈米二万七千五百九十石。济南路饥,赈米十二万八千九百石。高唐、固安二州饥,以米二万六百石赈之。 八年,赈北京、益都饥。赈济南路饥。赈大都路饥。 九年,以籍田所储粮赈民不足,又发近地官仓济之,赈水达达部饥。赈辽东等路饥。 十年,赈诸王塔察儿部民饥。赈甘州等处诸驿饥民。赈诸王塔察儿部布万司疋。是岁,诸路虫蝻灾五分,霖雨害稼九分,赈米凡五十四万五千五百九十石。 十一年,诸路眶蝗等虫灾凡九所,民饥,发米七万五千四百十五石、粟四万五百九十九石以赈之。 十二年,卫辉、太原等路旱,河间霖雨伤稼,凡赈米三千七百四十八石、粟二万四千二百六石。濮州等处,命代粮五千石。 十三年,东平、济南、泰安、德州、涟海、清河、平滦,西京西三州,以水旱,赈军民站户米二十二万五千五百六十石、粟四万七千七百十二石,钞四千三百八十二锭有奇。 十四年,赈东平、济南等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