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九十二 元祐元年(丙寅,1086)

《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
起哲宗元祐元年十一月乙卯盡是月丁丑 十一月戊寅,起居郎蘇轍、起居舍人曾肇並為中書舍人,肇仍充實錄院修撰。 侍御史王巖叟言:「臣聞有旨召起居舍人曾肇試中書舍人,士大夫相顧而笑,不以為允。伏以中書政事之本,天下治忽休戚之所係,其得與丞相、侍郎可否國論者,惟二三舍人而已。陛下察其重輕何如,豈當苟循資地,妄以授人也?謹按:肇天資甚陋,人望至卑。早乘其兄布朋附王安石,擅權用事,朝廷美爵,如取於家,故肇因緣得竊館職。素無吏能,而擢領都司;殊昧史材,而委修實錄。每一除改,士論每切非之。文章、學識皆無可稱,何足以代王言而預國論?方陛下極天下之公,簡拔英髦,聳動多士,不可以凡材間煺清近,累陛下知人全美。伏望聖慈因其辭免,特賜允從,以厭公議,并諭柄臣別加精擇,庶幾名器增重,不為賢能之羞。」 又言:「臣伏以謀人之國,要在防微。天下之微,固莫微於君子方盛而潛消,小人正衰而暗長。在剝惟六三無咎,於臨即八月有凶。聖人用心,其於抑陰而佑陽,可謂至矣!臣之愚忠,正在於此。按:曾肇乃姦臣曾布之親弟,布之盜竊名器,蠹國家而誤蒼生,與呂惠卿罪惡無異,當時天下謂之曾、呂。布方怙寵弄權,肆為欺罔之時,肇蓋有助威之力焉。布妄言鄭州可廢為縣,朝廷遣肇覆按可否,肇不以鄭人之情乃歸告於上,而合兄之言,誑主之聽,以為可廢,而遂廢之。由肇一言而使一州之民受弊者幾二十年,賴陛下方復之。則肇之助布欺罔,不為無跡矣。人物凡下,不為士論所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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