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六十五 熙寧八年(乙卯,1075)

《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
起神宗熙寧八年六月盡其月 六月辛卯朔,上批:「聞淮南旱甚,其令轉運司委州軍長吏禱名山靈祠。」 賜河北西路轉運司錢二十萬緡。以判官李稷言本路放稅多闕諸軍廩給故也。 詔駙馬都尉王詵罰銅三十斤。坐嘗因事至睦親宅見趙世居交語,雖會降,特罰之。 癸巳,太子中允、館閣校勘、權監察御史裏行徐禧為集賢校理、檢正中書禮房公事、提舉絳隰州義勇、保甲。禧先與范百祿爭李士寧妖妄熒惑事,詔曾孝寬、張琥鞫實未竟而禧遷。 權發遣熙河經略使高遵裕言,洮州既未修築及置官吏,其新附之眾亦宜略有統制,使之漸習漢法。詔以崇儀副使趙醇忠為洮州漢蕃鈐轄,免出巡;皇城使包順為青唐一帶并岷、洮等州蕃部都巡檢使,岷州、青唐巡檢陳義方、弓箭手巡檢董行謙兼洮州蕃部巡檢,並同管句蕃部。以洮州有馬蕃勇敢、岷州并〈广禾〉川寨弓箭手各二百人,益以蕃落兵合五百人,隸醇忠、義方、行謙,即岷州置廨舍,歲使公用錢千緡,以備犒設。 內藏庫言:「楚、濠州運絹三千匹,實本庫歲納之數,三司迺乞寄納於左藏庫。乞詔三司遵守條制,毋下諸庫寄納。」上批:「係內庫路分上供錢帛,三司毋得別作名目移寄,致虧年額。」 甲午,命著作佐郎翁仲通措置淮、浙鹽事。 詔翰林醫官使、副使並五年一磨勘。醫官副使以上,舊無磨勘法,副使遇推恩即改正使,至是立法,以資遷東班諸司使、副使,仍舊兼醫官使、副使,其副使遷至軍器庫副使,乃遷醫官使。 法寺言,三班借職南世景坐監主自盜,無官犯罪,有官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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