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六十八 熙寧八年(乙卯,1075)

《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
起神宗熙寧八年八月盡其月 九月庚申朔,命王安石兼監修國史。 檢正中書刑房公事王震、中書戶房習學公事練亨甫、池州司法參軍孫諤同修貢舉式。八月二十三日,諤編公使例冊。 詔陣傷五十日內死者,依陣亡例推恩。前此以三十日為限,又有請限百日者,至是依律著為諸路法。 辛酉,詔併令式及內諸司敕式入一司敕令所。 都提舉市易司乞借定州路安撫司封樁錢十萬緡糴穀。從之。 熙河路經略司言,洮西山後羌謀因夏熟入寇,蕃官李奇崖等逆戰卻之,仍獲首級。詔李奇崖遷一資,李龍羅與內殿崇班請受,餘遷資有差。 詔內殿承制馮士安令尋醫。初,審官西院差士安監密州板橋鎮,引見,上察其病不任事故也。 壬戌,詔大名府、定澶州各具馬二萬匹一等芻豆封樁,大名府令司農寺,澶州令都提舉市易司計置,并限二年足。 權羣牧判官韓宗師為蔡河撥發催綱,升一任,以侍父絳行乞罷職也。 甲子,中書言:「訪聞深、祁、永寧等州軍葫蘆、滹沱、沙河、新河山水泛漲,例皆衝決岸口。所有合修完隄防及開濬淤澱,欲令外都水監丞及水利司檢計施行,仍先具功料,及令轉運司勘會渰浸民田頃畝都數以聞。」從之。此據會要增入,七日并十四日【一】,又六月十九日,當考。 河北第十九將楊萬自陳討蠻有功不實【二】,樞密院請劾其罪。上批特免。 乙丑,賜都大提舉教營陣、步軍副都指揮使楊遂,同提舉、樞密副都承旨張誠一,入內押班李憲銀絹各一百;參議公事、檢正中書刑房公事王震,管勾國子監丞郭逢原,將官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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