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三十三慶曆元年(辛巳,1041)

《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
起仁宗慶曆元年八月盡是年九月 八月丁丑朔,遣官詣澶州祭河。時方議開分水河,以減湍暴之勢,未庀功,而水自成道,州以其事聞,特祠之。 戊寅,詔鄜延部署許懷德、駐泊都監任守信劉拯、巡檢黃世寧以兵萬人援麟、府州。 己卯,賜麟、府州守城軍士緡錢。 庚辰,詔河東路,元昊入寇麟、府,所過城寨有能出奇設伏掩擊者,量功優獎之,軍馬或致傷折,亦不加罪。 辛巳,中書言,近令淮南等路添差弓手督捕盜賊,慮縣尉或有貪濁昏耄不堪其任者,乞令流內銓選歷任無贓罪、年未六十者注授,仍體量見在任不堪者對換。從之。明年四月丁酉。 壬午,降荊湖南路轉運使、太常博士王逵知虔州,坐格中書劄子不下也。逵在湖南率民輸錢免役,得緡錢三十萬,進為羨餘,蒙獎詔。由是它路競為掊克,欲以市恩。虔州之命既下,知諫院張方平奏逵肆情害物,不宜予大郡【一】,更徙知池州。徙池州在此月辛卯,今并書。逵獻羨餘被獎詔,據食貨志。又慶曆五年八月,逵除江西漕。包拯奏逵先任荊湖漕,非理配率人戶錢物,上供以圖進用,山下之民苦於誅求,逃入蠻洞,結集凶黨,致此大患,於今未息。會要云逵坐處職乖方,責官。與實錄不同。 皇第三子生,母曰朱才人。 甲申,遣官奏告宗廟。是日,上謂輔臣曰:「昨造一小殿禁中,而有司不喻朕意,過為侈麗,然不欲毀其成功,今大相國寺方造殿藏太宗御書,寺額可遷置之。」因言朕內寢多以黃布為茵褥。呂夷簡對曰:「陛下孝以奉先,儉以率下,雖聖人之盛德,孰加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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