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八 大中祥符九年(丙辰,1016)
《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
起真宗大中祥符九年九月盡是年十二月 九月壬寅朔,曹瑋言緣邊熟戶,近為唃廝囉所誘,又立遵輩許以名職,若無羈縻,或慮脅去,望給以告身,從之。 癸卯,雄、霸州言界河汎溢,詔本州發卒護之。 甲辰,兵部尚書、參知政事丁謂罷為平江節度使。謂上章請外,即授本鎮旄鉞,以寵其行。尋命謂知昇州,謂請歸拜墓,許之。(謂忽請外任,當有說,而實錄、正史皆不載,疑此未得其實也。) 內殿承制、閤門祗候李繼元,表述其祖保大定難節度使、朔方郡王拓拔思恭仕唐,剪滅黃巢,賜姓,父克文率族歸闕;與李繼遷本五從兄弟,名同上字,心實恥之,願改名守元。上嘉其志,乙巳,擢守元為供備庫副使。 詔:「如聞廣南東、西路物價稍貴,宜令轉運使、提點刑獄官分路撫卹,發官廩,減價賑糶。獄繫多處,促其裁處,或有寇盜,即時擒捕,無縱驚擾。」 詔民負息錢者,無得逼取其莊土、牛畜以償。 丙午,以翰林學士陳彭年為刑部侍郎、王曾為左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張知白為給事中,並參知政事。樞密直學士任中正為工部侍郎、樞密副使。曾、知白、彭年等與王旦同在中書,嘗乘間謂旦曰:「曾等拔擢至此,公之力也,願有所裨補。」旦曰:「願聞之。」曾曰:「每見奏事,其間亦有不經上覽,公但批旨行下,恐人言之以為不可。」旦遜謝而已。一日奏對,旦退,曾等俱留。上愕曰:「何事不與王旦同白?」曾等乃以前說聞於上,上曰:「所行公否?」皆曰:「公。」上曰:「王旦事朕,多歷年所,朕察之無毫髮私。自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