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六十一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杨仲良
神宗皇帝 吕惠卿奸邪 治平四年七月乙末,著作佐郎、三司检法官吕惠卿编校集贤院书籍。惠卿,南安人,与王安石雅相好。安石荐其才于曾公亮,公亮遂举惠卿馆职。 熙宁二年二月,王安石请以吕惠卿为制置条例司检详文字。 五月,上问王安石以苏轼为人。安石知轼素与己异,疑上亟用之也,因极称吕惠卿,上许召见之。惠卿最为安石所贤,初,至自江宁,即屡荐于上,事无大小,必与之谋,时人号安石为『孔子』,惠卿为『颜子』。 九月己卯,条例司检详官李常、吕惠卿看详中书编修条例。先是,王安石数为上言:『今中书乃政事之原,欲治法度,宜莫如中书最急。必先择人,令编修条例。』上曰:『见在馆职,无足与修法度者,唯吕惠卿材高。朕尝问吕公著,何不举惠卿作御史?公著言惠卿材虽高,然奸邪不可用。朕见惠卿论事极有本末,召置讲筵,公著说书,似不能到惠卿所到处。』安石曰:『惠卿学术,岂特今人少比,似前世儒者未易拟议。能学先王之道而能用者,臣独见惠卿而已。其材他日必为陛下用。人所以言其奸邪者,以为阿附臣。惠卿自为举人,即与臣相从,非臣执政而后从臣也。惠卿既有所附,诚于人少年降屈,虽与臣,亦未尝降屈,以此□为人毁[1]。』上曰:『惠卿负其材以取人怒,亦似其所短。』安石曰:『惠卿非以其材敢有所矜傲,但于上无所附丽,在下无所结纳而已。』上曰:『如此即善。』又曰:『小臣上殿应对仓徨,惠卿极从容,盖其中有所蓄。问之不穷,亦不慑。』安石曰:『有道术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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