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六十三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杨仲良
神宗皇帝 王安石毁去正臣 治平四年九月戊戌,知制诰、知江宁府王安石为翰林学士。韩琦数因入对,恳求罢相。上察琦不可复留,赐手札曰:『今许卿暂临藩服,朕将虚上宰之位,以待卿还。』辛丑,特授琦守司徒兼侍中、镇安武胜军节度使、判相州。是日,琦入对,上谕琦曰:『侍中必欲去,今日已降制矣。』上遂泣下。琦亦感激称谢。 十月甲午,富弼判河阳,从所乞也。 熙宁元年二月壬子,观文殿大学士、左仆射、判河阳富弼判汝州,仍诏入见乃赴任。 四月壬寅朔,富弼入见。上以弼足疾,许肩舆至崇政殿门。又以门距殿远,更御内 东门小殿见之,且免拜,坐语从容,至日昃。乙巳,除集禧观使。弼恳辞,乞赴汝州,上不许。弼又言云云,上乃听弼依旧判汝州,罢集禧观使。 十二月乙丑,韩琦判大名府,降手诏听便宜从事。 二年二月己亥,富弼除守司空兼侍中、昭文馆大学士。初,以集禧观使召弼赴阙。弼既辞不受,更具札子云云。上乃罢集禧之命,以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平章事。庚子,王安石为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 四月戊戌,权知开封府滕甫知郓州。先是,知定州孙长卿岁满,上欲令甫与长卿易任。富弼、曾公亮未对,王安石独以为宜。弼请徐议之,既退,安石谓弼、公亮曰:『甫奸人,宜在外。』安石尝与甫同考试,语言不相能,深恶甫,故极力排出之。甫入辞,言于上曰:『臣知事陛下而已,不能事党人!愿陛下少回当日之眷,无使臣为党人所快,则天下知事君为得,而事党人为无益矣!』上为改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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