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六十四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杨仲良
神宗皇帝 王安石专用小人 熙宁二年二月庚子,王安石为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甲子,安石请以吕惠卿为制置司检详文字(惠卿自有本事)。 三年四月己卯[1],前秀州军事判官李定为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定素与王安石善。孙觉归自河南,荐定极口,因召至京师。定至,谒李常。常问:『南方之民以青苗为何如?』定言:『皆便之,无不善。』常谓曰:『今朝廷方争此,君见人,切勿为此言也。』定即日诣安石,白其事曰:『定惟知据实而言,不知京师不得言青苗之便也。』安石喜甚,奏以定编三司岁计及南郊式,且密荐于上,乞召对。谓定曰:『君上殿当且为上道此。』及见上,果问常平新法,定对如安石所教。上悦,批付中书,欲用定知谏院。曾公亮、陈升之以为前无此例,固争之,乃改命焉。辛巳[2],淮南转运使、屯田郎中谢景温为工部郎中兼侍御史知杂事。景温雅善安石,又与安石弟安国通姻。吕公著之为中丞也,人谓景温必先举御史。及公著罢,乃有此除。先是,安石独对,问上曰:『陛下知今日所以纷纷否?』上曰:『此由朕置台谏非其人。』安石曰:『陛下遇群臣无术,数失事机,别置台谏官,恐但如今日措置,亦未能免其纷纷也。』于是专用景温。 六月,司勋员外郎、权河北监牧使崔台符权判大理寺。初,王安石定按问欲举法,台符闻之,举手加额曰:『数百年来误用刑名,今乃得正!』安石喜其附己,故有此授。 七月癸巳,赐秘书省正字唐垌进士出身。垌上书言事,召对,试学士院,而有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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