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五十二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杨仲良
仁宗皇帝 李玮尚福康公主 庆历七年五月丙子,东头供奉官李玮为左卫将军、驸马都尉,选尚福康公主也。玮,用和次子。上追念章懿太后不已,顾无以厚其家为,使长主降焉。 嘉佑二年六月丙寅,进封福康公主为兖国公主,仍令所司择日备礼册命。戊辰,淑妃苗氏为贤妃,兖国公主之母也。公主将出降,故有是命。国朝公主受封降制,有册命之文,多不行礼,只以纶告进内。于是翰林学士胡宿言:『兖国公主议行册礼,然于事体颇有未便,前未有此礼。祖宗以来,公主、长主未有行者。昔汉明帝封皇子,悉半诸国,明德马皇后曰:「诸子食数县,不已俭乎?」帝曰:「我子岂敢与先帝子等也?」唐贞观中,太宗长乐公主将出降,帝令有司资送倍于永乐公主,魏徵曰:「不可。」引汉明帝之言为对,且曰:「天子姊妹称长公主,加长字,示有所尊崇,或可情有浅深,无容礼相逾越。」太宗然其言,入告长孙皇后,遣使赐徵金帛。陛下即位以来,屡曾进封楚国、魏国二大长公主,亦不曾行礼。今施于兖国公主,是与大长公主相逾越。佥以贵主之故,贤妃亦蒙殊典。自昔令进纶告,若不行册礼,是母子之间一行一不行,礼意尤不相称。书于史册,后世将有讥议,必谓陛下偏于近情,亏圣德之美。臣愿陛下采汉明之言,开文皇之听,遵祖宗旧典。如国朝公主曾行此礼,行之且无嫌;如其不曾,则宜且罢。臣以陛下好忠谏,纳至言,臣职在论思,不敢缄默。』不从。 七月丁丑,特赠贤妃三代为东宫三少官。乙未,礼官言:『《礼阁新仪》: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