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佥禀道光二十七年十一月十七日一一一○八-一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佚名
具佥禀沪尾街文昌祠董事林步云、何淡嘉、陈四铨、陈词裕、张振咏、张世庇、翁种玉、林长安、高时若,贡生林春和、林宗衡、王国良、方玉斌,廪生林炳旗、林及锋、黄敬、生员苏衮荣、李文元、陈宅仁、黄敦,监生利瓦伊岩、高明德,职员翁裕佳,暨各生童等,为挟私阻挠文祠延搁,佥恳会勘谕止,以便竣工事。缘云等上年佥请黄前宪,重修沪尾崎仔顶文昌祠,蒙示谕,印发捐簿,捐廉陆拾员为倡。本年八月十九日兴工,有沪营目兵陈顺、陈祥等,自请充雇小工,云等以兴工需役之际,许以雇倩。岂料该兵希图荫丁,不共兴作,初亦忍受全好。迨乎本月初十日,祠已盖瓦垂成,不用小工。该兵竟不听辞,仍欲如前,混领工资;当场色怒,罔与争较。乃于十四日,套同恶兵十余人,出阻祠工,赶殴匠人,藉称伤碍兵房,动起兵器,飞石相加。云等以修建文祠,乃为振兴斯文起见,倘一经较闹,反为不美,喝令将祠停工,〔奔向〕该地营主不面。现街庄人众纷纷,皆言营□,系在炮台,离崎仔顶一里之外,岂容藉词兵房,阻挠文庙;且白日兴起□枪,势难阻遏,一旦酿〔祸〕,咎将〔谁〕属?合亟相率连名,佥恳公祖大老爷,尊崇圣神,珍重文教,准即移会参府,诣勘谕止,以竣文祠,而完义举,合属讴歌。切禀。 道光二十七年十一月日具禀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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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第二○谕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六下一章:第二二甘结状嘉庆二十五年一一二○一-一《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目录第一一示贴天运(实则光绪)十五年十月十日一一一○七-七第一二疏天运(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五日一一一○七-八第一三牌示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九第一四牌示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第一五、札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一第一六示贴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二第一七牌示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三第一八牌示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四第一九票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五第二○谕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六第二二甘结状嘉庆二十五年一一二○一-一第二三章程(第二四号之附件)一一二○二-一第二四禀同治九年四月二十八日一一二○二-二第二五禀光绪二年正月二十九日一一二○三-一第二六清单第(第二五号之附件)一一二○三-二第二七切结状光绪二年正月二十九日一一二○三-三第二八禀光绪二年二月十五日一一二○三-四第二九单光绪四年三月十日一一二○四-一第三○牌光绪四年三月十日一一二○四-二第三一认充结状光绪四年三月一一二○四-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