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卷明成化(二)
《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缪荃孙
九年正月丙辰,镇守淮安漕运总兵官、平江伯陈锐奏:“各都司运粮把总、都指挥、千百户等官,多有不畏法律,贪赃害军者。乞皆退回原卫,带俸差操,别选廉干者代之。” 三月甲午,敕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胡拱辰提督操江。癸卯,免淮安府诸州县夏税一十八万七千八百五十余石;徐州诸县六万七千一百五十余石,丝六万四百六十余两;徐州、高邮、邳州、大河、淮安等卫并海州千户所三万七千余石。以灾伤故也。丙辰,南京监察御史陈壮等言:“南京文武官月俸盐、麦、绢布,间月折支。”从之。 四月,移置南京神机营于城外大教场。辛巳,诏修南京功臣庙殿、庑门、库房屋七十六间,并祭器之不堪供祀者。从南京守备、参赞等官议也。 五月壬辰,以旱灾免高邮、仪真、扬州等卫去年秋粮谷草有差。庚子,南京司礼监等监奏:“三月十五夜,风雨拔太庙、社稷坛树。礼部以去秋风雨摧伤各坛庙树及垣宇,已令有司修理,事尚未完,乞令各官通行修理。”从之。癸卯,改派直隶真定府额办供祀牛犊五十只于应天府江浦县并直求和州二处。癸丑,以灾伤免南京豹韬等卫去年屯田子粒一万一百三十余石。 七月辛卯,南京盗因风雨入都察院院狱,劫死囚三人以去。守备、成国公朱仪等以闻,右副都御史胡拱辰因劾提牢巡风御史郭经、陈壮并司狱等官罪,仍自劾。刑部请差锦衣卫官逮至京鞫。至,上曰:“有罪官吏就令南京刑部取问,经、壮仍令戴罪捕囚,拱辰姑宥之。”庚戌,以水、旱灾免应天府所属上元等县去年秋粮。癸丑,复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