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四

《宋会要辑稿》·徐松
弓箭手 真宗景德二年五月,知镇戎军曹玮言:「有边民应募为弓箭手者,欲给以境内闲田。每边防警急,皆愿为前锋,而官无资粮、戎械之费。请永蠲其田赋,使得安居。」从之。 大中祥符四年九月七日,泾原路钤辖曹玮言:「陇山外笼竿川熟户蕃部以闲田输官官:原无,据《长编》卷七六补。,今已规画于要害之地立堡寨,募弓箭手居。」从之。 五年八月,鄜延路总管曹利用言:「沿边所居归明人户防遏立功者遏:原作「遇」,据《长编》卷七八改。,望补为弓弩手十指挥。」诏利用询其人,如愿为之,及经久利便,即依所奏。 六年十二月,泾原路兵马都钤辖曹玮言:「原州五井堡弓箭手指挥使张文义,强毅有胆决,请补渭州蕃落指挥使。」真宗曰:「弓箭手人员,乃自乡民补除,给冬服外,元无衣粮。未立显效,便补蕃落军职,即超越太甚。可副指挥使,仍以此意谕玮。」 七年十月,吏部员外郎李及言:「鄜延路正当边防,所管弓箭手员僚指挥使自来并无衣甲,乞许量行置办,以备缓急。」从之。 仁宗天圣二年九月,陕府西路转运使范雍言:「准诏旨,相度原州沿边弓箭手,欲将庆州割属柳泉乡赵明等百八十四人,并显德五年至咸平三年抄点到系税弓箭手四百人,放免归农,应副州县色役。其无税弓箭手,且令存留者。窃以原州最处极边,全藉新旧弓箭手谙会蕃情道路,经惯出入,自备鞍马、器械、粮食,分番极边防托。复 又旧弓箭手准宣敕置立,子父兄弟相承,州县不曾差挠,久经使唤,武艺精熟。新置弓箭手边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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