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一

《宋会要辑稿》·徐松
乡兵 真宗咸平五年正月,侍御史吴蒨言吴蒨:原作「吴清」,据《长编》卷二一六改。:「奉诏与陕西转运司点缘边丁壮充保毅军,凡得六万八千七百七十五人得:原作「男」。按上句已云「丁壮」,再云「男」则重复,兹据《长编》卷二一六及本卷第六页改。,已给资粮」。诏令分郡支。 五月,诏集近京诸州丁壮选隶军籍。是时,西北边屡请益兵云兵:原缺,据《长编》卷五二补。。辅臣请以河北强壮选充。帝曰:「河北、河东之民取而为兵,数已甚众。前〔年〕置强壮,时谕以永不充军,今一旦籍之,是失信也。」吕蒙正等言:「阙兵非取于民不可得得:原缺,据《长编》卷五二补。,请于河南诸州籍丁壮,量数抽取。」帝乃曰:「如此,必有骚动。然戍兵未充,卫士尚少,不得已也。」卒从之。 七月,诏:「边防未定,遂募乡兵。离去故土,足伤和气。应诸州点充强壮户诸州:原作「诸点」,据《宋史》卷一九○《兵志》四改。,税赋止令本州岛输纳输:原作「谕」,据《宋史》卷一九○《兵志》四改。,有司勿得支移。」 景德元年正月,诏河北诸州先所募强壮,自今或逃亡,更不添补。先是,帝谓侍臣曰:「昨日戚(伦)[纶]自河北来,言磁州点集强壮简阙。且河朔之民,岂得无故追扰。」枢密使王继英言:「近日磁州奏强壮有逃亡者,恐不及额,故再有追集。」帝令止之,故有是诏。 九月五日,诏河北、河东州军调集强壮训练之。 二年正月,诏河北诸州强壮,除瀛州城守得功人,令第其等级以闻,余并遣归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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