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二百五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佚名
洪武二十三年冬十月己未朔,享太庙。 擢陕西道监察御史陈宗礼为户部左侍郎。 先是,钞法既行岁久,有昏软者,因置例钞库,听民换易,官收朱墨费三十之一。然细民利新钞,非昏软者亦揉烂以易新者,上闻,遂罢之。至是,复出新钞于承天门外,听民易换,命行人主之,凡五阅月而复罢。 壬戌,升刑部主事黄绍祖为本部右侍郎,监察御史严震为刑部左侍郎。 诏兵部:凡武袭久任外卫副千户者皆升正千户,其近升副千户俱与世袭。 遣老人往福建诸郡县收籴备荒粮,储凡钞四十万八千四百五十五锭。 癸亥,赐国子生冬衣、绵衾。 甲子,置太仆寺江东、当涂二牧监,设监正、监副、录事各一人。江东牧监所属八群,曰开宁、泉水、惟正、清化、神泉、新亭、长泰、光泽,当涂牧监所属十一群,曰石城、永保、化洽、姑孰、延福、多福、丹阳、德政、繁昌、东塘、寿安,每群设群长一人。 丙寅,以工部司务杨幼文为苏州府知府,宋信为同知,徐震为通判。初,震为江西参政,信为参议,二人尝以纵酒得罪,发刑部书写,至是授今官。 改都匀安抚司为都匀卫。时都匀所属苗蛮屡叛,都督何福讨平之,请置卫屯守,遂改为卫。 戊辰,上谕户部尚书赵勉曰:“曩造大明宝钞与历代铜钱通使,以利民。近闻两浙市民有以钞一贯折钱二百五十文者,此甚非便。尔等与工部议:凡两浙市肆之民,令其纳铜送京师铸钱,相兼行使,且再定钱制,每小钱一用铜二分,其余四等钱依小钱制递增,凡钞一贯准钱一千文。榜示天下知之。” 己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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