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七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佚名
洪武十六年冬十月辛未朔,祭孝慈皇后陵及几筵殿。 诏授武定军民府女知府商胜诰曰:“朝廷政治遐迩弗殊,德在安民,宜从旧俗。惟尔黔中之地,官皆世袭,间有妇承夫位者,民亦信服焉。前武定府上官法叔之妻商胜,质虽柔淑,志尚刚贞,万里来归,诚可嘉尚,是用锡之以衣冠,表之以显爵,仍抚其民,以遵声教。可特授中顺大夫、武定军民府知府,尔其小心事上,保境安民,以称朕一视同仁之意。”于是并赐胜朝服及织金罗衣、纱帽、金带。 改仁德府为仁德军民府。 壬申,芒部军民府知府发绍、乌蒙军民府知府阿普以来朝病卒,诏赐绮衣并棺以歛之,遣官致祭,归其柩于家。 癸酉,置灵州河口守御千户所。 甲戌,享太庙。 祭孝慈皇后于几筵殿。 丙子,松、潘二州羌民作乱,四川都指挥使司发兵讨平之。 丁丑,改仁德军民府为寻甸军民府。 戊寅,罢湖广各驿守饷军士。先是,大兵讨云南,命自岳州至贵州置二十五驿,一驿储粮三千石,小旗一人领军十人守之。至是,荆州等卫言:“云南已平,将士各还卫所,而所留旗军亦宜代还。”诏从其请,命旁近巡检司弓兵守之。 遣使召魏国公徐达、雄武侯周武、永平侯谢成、巩昌侯郭子兴、南雄侯赵庸、永城侯薛显、都督佥事马云、萧成还京。先是,命达等巡抚北边,训练士卒,至是召还。 己卯,乌撒军民府知府实卜等七百七十一人来朝,诏赐织金文绮、钞锭及其把事以下从人各有差。 癸未,真腊国使臣奈伯剌勤等二十二人还,赐衣靴、钞锭有差。 甲申,北平布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