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佚名
洪武十五年十一月丙午朔,以鲁道为国子监助教,赐袭衣、靴袜。道,思南人,初授宣慰司经历,宣慰使田大雅荐于朝,特召为助教。 金吾后卫所镇抚傅让从征云南还,赐织金文绮三匹,帛如之。让,友德之子也。 增设内使七十六人。 置云南盐课提举司,所属盐课司凡兰州、盐井等处,岁办大引盐一万七千八百七十引有奇。 丁未,赐在京官吏及京民冬至节钱有差。 庚戌,定磨勘司与在京诸司文移之制:凡五军都督府与亲军指挥使司及在京各卫指挥使司,皆经历司行移,六部则主事厅,都察院则监察御史,大理寺则左右寺,有事则移文磨勘司,磨勘司覆报其断事官,审刑司有事则径与行移。 辛亥,上谕都御史赵仁曰:“近以秀才为试佥事,按治各府、州、县,此皆初任之人。朕将观其才能,宜令各按察司访其所行之事,岁终类奏,以凭黜陟。” 癸丑冬至,上以皇后丧故,素服祭几筵殿。毕,常服御奉天殿,百官常服行五拜礼。 甲寅,赐故元来降平章月鲁帖木儿及其官属钞二千四百四十锭。 丙辰,命天下卫所军士所给月盐以钞代之。时西安卫千户宋寿领河东盐六千四百余斤,以给军士,侵欺三千二百余斤。事闻,上命户部悉准盐价给钞,免致所司为奸。于是户部定议:京卫军士仍旧给盐,外卫以钞。代之。 丁巳,上谕五军都督府臣曰:“近福建行都司及建宁左卫守御官不奉朝命,輙役军士伐木,修建城楼,因而私营居室,极其侈靡,军士富者责其纳钱免役,贫者重役不休。今军士忿抑来诉,已令法司逮问。五军都督府宜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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