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九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佚名
洪武十五年冬十月丙子朔,享太庙。 更置都察院,设监察都御史八人,正七品,以秀才李原明、詹徽等为之;设浙江、河南、山东、北平、山西、陕西、湖广、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川十二道监察御史,正九品,其文移则都察院故牒各道监察御史,监察御史呈都察院。 桂林府理定县主簿杨时敏以罪谪戍云南。时敏,延安府宜君县人,有母居家,年八十余。时敏上言不归省者九年矣,愿便道省视而后赴谪所,上怜其母老,许之,且复其官,俾遂禄养。 江西各府、州、县造海船成,送至京师,官赐绮帛,人夫赐钞一锭。 丁丑,赐翰林院侍书杨崧等袭衣、靴袜。 己卯,以孝慈皇后卒,哭行祔庙礼。上以醴馔致祭于灵曰:“日月不居,奄及卒哭,谨以牲醴,用荐成事。”祭毕,复生牲醴告庙曰:“兹以孝曾孙妇孝慈皇后马氏神主诣庙祗谒,嘉荐祔飨之礼。” 辛巳夜,有星青白色,尾迹有光,起自井宿,东南行至星宿没。 壬午,赐给事中、承敕郎、中书舍人、通政使司等官衣,人一袭。 四川镇南宣抚散毛施等十二人来朝,赐钞有差。 署云南布政使司事汝南侯梅思祖卒。思祖,归德之夏邑人,初从张士诚为中书省右丞,守淮安。岁丙午,相国徐达既下高邮,进兵攻淮安,思祖遂出降。后从达平浙西,以功累官至浙江行省右丞。复从达取山东、北平、河南、陕西之地,西破王保保军,还取兴元,皆有功。洪武三年,赏赉诸功臣,思祖赐号开国辅运推城宣力武臣,阶荣禄大夫,勋柱国,封汝南侯,食禄二千五百石。四年,伐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