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五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佚名
洪武十五年五月己酉朔,皇嫡长孙雄英薨。上感悼辍朝,葬钟山,侍臣皆素服,徒步送葬,追封虞王,谥曰怀。 癸丑,以盖州卫知事王昱为审刑司左审刑,大理寺左少卿王范为大理寺卿。 镇西卫指挥使司言:“保德州所属府谷县在黄河之西,田野荒芜,人烟稀少,本卫既分兵戍保德,绥德卫复分兵戍府谷,其太原府河曲县接连东胜,乃险要之地,无兵屯守,请以本卫兵戍保德者移戍河曲。”诏从之。 乙卯,监察御史雷励坐入人徒罪。上责之曰:“朝廷所以使顽恶慑伏,良善得所者,在法耳,少有偏重,民无所守。尔为御史,执法不平,何以激浊扬清,伸理冤枉?且徒罪尚可改正,若死罪论决,可以再生乎?命法司论励罪,以戒深刻者。” 丁巳,命刑官凡囹圄囚徒贫不能自给者,人给米,日一升。 敕谕辽东都指挥使潘敬等曰:“天地所覆载,日月所照临,凡有民必有君主,封疆之大小虽殊,而治民之道则一也。前者,三韩之酋为其臣所弑,叠遣使来贡,朕却之再三,特以岁贡难之,欲其止也。今不止而固请,欲以数年之献合为一岁之贡,暗为愚侮,是生隙也。朕观东夷之人不怀恩,而好构祸,纵使暂臣,亦何益哉?尔守辽诸将固守我疆,毋与较其细微,听彼自为声教。” 己未,新建太学成。其制:庙学皆南向,庙在太学东,中为大成殿,殿左右两庑,前为大成门,门左右列戟二十四,门外东为牺牲厨,西为祭器库,又前为灵星门,太学正堂曰彝伦堂,中为祭酒司业公署,左为祭酒司业讲授之所,右西列席东向,为博士课试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