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学指南卷之七
《吏学指南》·徐元瑞
捕 亡 应合杀捕 逃亡之徒,罪有殊等,重者合杀,轻者合捕,故曰应合杀捕。若虽合杀而已被拘执,应合告而辄捕系者,官有禁文,案文为理。 许人告捕 谓如谋叛、造伪、贼盗、强奸、搬贩盐酒等类,虽系傍人,皆得告捕,故曰许人告捕。 许人告发 谓如人犯违禁,应须闻官追唤者,谓之许人告发。 许人捕系 谓如犯罪逃亡及应合告捕之事,相去官司远窎,若候上闻,前人必致逸走,是以先行捉获,然后闻官,曰许人捕系。 逃亡 避罪僻处曰逃,窜伏地境曰亡。 逃窜 避罪潜匿,谓之逃窜。《汉书》曰“奉头鼠窜”。 走透 人已逃脱曰走,物不能隔而泄曰透。 亡命 命者,名也。谓脱其名籍而逃亡于深山逈泽者。汉陈平起于亡命。 纵逸 容缓曰纵,故放曰逸。撒放 容纵而去,谓之撒放。拒捍 以力相迎,抵敌官事,谓之拒捍。拒敌 聚众争衡,谓之拒敌,犹逆命也。拒捕 集聚拒捍,不伏就擒,谓之拒捕。抗拒 上下相当,言无卑屈,谓之抗拒。 扑捉 尽数追捕谓之扑捉。《韵》注:“扑者,灭也,又击也。” 根捉 追寻曰根,擒捕曰捉。擒缉 急于捕捉曰擒,继踪根寻曰缉。窟拿 孔穴之处曰窟,以手捉取曰拿。追袭 捕逐曰追。行不假途,掩人不备曰袭。搜捕 求索曰搜,擒捉曰捕。追捕 即擒捉也。汉光武令牧守追捕群盗。掩捕 乘其不备,覆其巢穴,谓之掩捕。追讨 捕逐曰追,诛治曰讨。招收 诱其来归曰招,拒而追捕曰收。勾摄 呼唤曰勾,追取曰摄。巡逴 往来察视曰巡,广张声势曰逴。巡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