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
《朝鲜王朝实录[明宗实录]》·佚名
(壬子)七年大明嘉靖三十一年 春正月 1月1日 ○甲申朔,親行望闕禮,陳賀于大王大妃。恭懿王大妃,遂御勤政殿,受群臣朝賀。 ○檢詳沈守慶,以三公意啓曰:「陳田免稅,考文案爲之事,傳敎矣。今問于戶曹,則別無陳田文案,而其於災傷文案,則陳田例以下之下錄之,不可分辨云。令各官考報事,雖已移文,而問于曾經守令者,則各官亦無陳田文案云。田稅,重事也。貧窮之民,雖已備者,觀望不納,而食之旣盡,則雖督之,勢不能納。且漕運違時,至於秋深風高,則事甚稽緩,民未蒙實惠,而徒致國計虛疎。決不可考文案而爲之,故敢啓。且樹木成林永廢陳田,今當打量矣,但量田,例於秋成後爲之。今則春分纔隔一朔。厥後乃耕種之時,不可行之。況此凶年,荒政爲重,量田勢不可與荒政竝擧。請姑磨鍊節目,以待秋成量田,而自明年免稅。」傳曰:「陳田免稅事,憲府以爲各邑有文案,可以分辨云,故傳敎矣,若無文案憑考,則監司自當具啓矣。量田事,如啓。」 1月2日 ○乙酉,下冬至使韓㞳書狀于政院曰:「中朝解送我國漂流人云。有謝恩節目乎?令禮曹考啓。」 ○韓㞳謄送待外國事例。其事例曰: 《大明會典》朝鮮國〈卽高麗其李仁任及其子李太祖舊諱今名今諱者,自洪武六年,至洪武二十八年,首尾凡弑王氏四王,姑待之。〉朝鮮國,古高麗國,洪武二年,國王遣使奉表賀卽位,請封貢方物。五年令三歲或一歲遣使朝貢。二十五年更其國號曰朝鮮。永樂元年,其國王奏辨《祖訓條》章所載弑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