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
《朝鲜王朝实录[明宗实录]》·佚名
(庚戌)五年大明嘉靖二十九年 春正月 1月1日 ○丙寅朔,上行望闕禮。又賀行禮于兩大妃殿,御勤政殿,受朝賀。 ○上御思政殿,行進豐呈之禮,又賜宴東西班宗宰二品以上、承政院、弘文館、兩司曁兵曹、都摠府、注書、翰林于勤政殿西庭。 1月2日 ○丁卯,坤方有聲,如放砲。 1月3日 ○戊辰,傳于政院曰:「昨日日出時,有暈氣,又有背狀,意謂觀象監啓之而不啓。常時雖有災變而不啓,據此可知。其日入直官,推之。」 1月4日 ○己巳,檢詳以三公意啓曰:「私伴人濫占事,臣等前日親承傳敎,惶恐罔措。各道守令,或牽人情,或刼威勢,苟從之弊,已成。如臣等者,若能一心奉公,敬奉傳敎,務必盡除私伴,則人人自相師師,而不得濫占也。自議政府曉喩中外,堂上官以上,有數外伴人者,閑丁定車役,官屬則還定本役,監司歲抄啓聞,自今以後,如有因循不去者,推考治罪何如?」答曰:「如啓。」 ○未時,太白見於午地。 1月5日 ○庚午,上親傳春享大祭香祝。 ○成均館生員安士俊等上疏,請誅妖僧普雨、勿修淨業院,答曰:「仁壽宮事,朝廷盡知予意,奚待爾等之言乎?慈殿爲祖宗,奉供之事,因循古例而爲之,有何加焉?且普雨,是亦天民,豈可大罪乎?不允。」後經月抗疏,終不允。 ○傳于政院曰:「內需司雖有該掌內侍,而下官等掌印,擅爲公事,務司疎虛。該掌內官處,造給堂上印。」 ○坤方,有聲如放砲。 1月8日 ○癸酉,日暈,冠。 1月9日 ○甲戌,憲府啓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