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

《朝鲜王朝实录[高宗实录]》·佚名
(乙丑)二年清同治四年 春正月 ===1月1日===〈高宗太皇帝實錄卷之二〉初一日,丁酉。詣眞殿,行茶禮。 詣孝文殿,行晝茶禮。 大王大妃敎曰:「今當月正元日,乃聖主御極之第二年也。予有誕告在廷之諭矣。蓋聞聖人之訓:『道之以政,不如道之以德;齊之以刑,不如齊之以禮。何也?民免而無恥,不如有恥而且格也。』向日初元以來,予旣勉御簾帷,則念國勢之艱虞,哀生民之疾苦,凡於中外臣工,政令以董責之,刑章以懲畏之者,皆不得已也。予豈樂爲之哉?人而無恥則無所不爲;人而有恥,則有所不爲。如欲國治而民安,莫如使人有恥,而人人有所不爲也。德禮道齊之方,非予婦人所能言之。惟在賢士大夫之相與講磨勸勉。咸思奮發淬礪,持身行己,各自如金如玉,淸白修潔,無所瑕累,則上而爲朝廷之利,下而爲身家之福矣。不亦美哉?事之可恥,亦云多矣,某事某事,不必歷擧。玆以丁寧之訓,爲此諄複之諭。凡我在廷,咸須知悉,諧底大道,同此太平。是予之望也。」 下勸農綸音于八道、四都。 賜老人與儒賢別歲饌,仍命存問。 大王大妃敎曰:「是年是月,卽我貞純王后諱辰一回甲也。追惟往昔,愴慕曷任?今十二日元陵酌獻禮,遣大臣攝行。」又敎曰:「鰲興府院君內外祠版,遣承旨致祭。」 又敎曰:「放逐鄕里罪人白樂莘、權命奎、金厚根、高濟煥、徐相岳、具性喜、林昺默、洪翰周、金魯鳳、任憲大、金東壽、李世輔、徐相復、朴希淳,竝放。」 以李經在爲藝文館提學,特除李載冕爲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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