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纲目卷八

《资治通鉴纲目[文白对照]》·朱熹
起癸亥(3)汉平帝元始三年,尽丙戌(26)汉光武皇帝建武二年。凡二十四年。 癸亥(3) 元始三年 春,聘安汉公莽女为皇后。 莽欲以女配帝以固其权,奏言:“长秋宫未建,掖廷媵未充。请考论“五经”,定取后礼,正十二女之义,以广继嗣。博采二王后及周公、孔子世、列侯在长安者適子女。”事下有司,上众女名,王氏女多在选中。莽恐其与己女争,即上言:“子材下,不宜与众女并采。”太后诏:“王氏,朕外家,其勿采。”庶民、诸生、郎吏守阙上书,公卿大夫伏省户下,咸言:“愿得公女为天下母!”太后从之。 夏,安汉公莽奏定制度。 莽奏吏民车服、田宅、器械、丧祭、嫁娶、奴婢品制,立官稷,郡国、县、乡皆置学官。 安汉公莽杀其子宇,灭中山孝王后家,杀敬武公主及汜乡侯何武、故司隶鲍宣等数百人。 莽长子宇非莽隔绝卫氏,私与卫宝通书,教卫后上书谢恩,因陈丁、傅旧恶,冀得至京师。莽白,褒赏中山孝王 癸亥(3) 汉平帝元始三年 春,聘安汉公王莽之女为皇后。 王莽想把女儿嫁给平帝来巩固他的权力,就上奏说:“皇后还未确立,后宫嫔妃也空缺。请考察讨论儒学“五经”,制定聘娶皇后之礼,给天子娶十二个女子的规定端正名义,以广求继嗣。广泛地在殷、周天子的后裔,周公、孔子的后代,以及在长安的列侯家中挑选嫡出之女。”此事交付有关部门办理,主管官员呈上众女名册,王氏家族的女子多在名册中。王莽怕其他王姓女子与自己的女儿争夺皇后之位,就上书说:“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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