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格氏之品性

《格兰斯顿》·孙毓修
格氏品性至高尚,今举其一二轶事于左: 格氏一生,惟知有正义公道,故于外交事,失败甚多,说者谓其长于内政,而短于外交,此皆不知有正义公道者也。俄土之战,英国恐俄乘势窥印度,故联合法国而与之抗,格氏乃盛反对其事,鸦片战争亦然,彼心中盖无半点之权谋者。其于议会,亦皆堂堂挑战,绝无笼络运动之策,其与基斯礼不合,亦以此也。 格氏所著书甚多,中如《荷马诗歌注》最有名于时。彼盖一大文学家,又一大宗教家也。然彼于伦理哲学,咸能窥其堂奥,而于近世进化之论,犹未通晓。一日与达尔文晤谈,达氏娓娓说进化之旨不绝口,格氏闻之,竟无所解,至倦而欲睡。 格氏颇留意于卫生,以旅行为最益之事。孟子曰:“居移气”。旅行者不仅移气而已,且能知风俗,知人情,交其邦之人物,察当时之治乱。格氏凡当失意之后,游于大陆者无虑数十次。暇辄散步原野,以运动身体,吸取新鲜空气。又好以巨斧斫柏树以消遣,至于老年,犹存此癖。盖彼欲休息其精神时,则必别觅一事为之,既可以习劳,又不伤脑力也。 格氏一生,笃信宗教,每日必参谒礼拜堂,终身未尝一日缺。盖彼自幼时,受甘宁古之感化,以救济群生为己任,始欲投身宗教界,为其父所阻,乃止。然彼崇正义、重公道之念,终身不渝。其笃信宗教者,欲以寄其心,而使不至于放耳。 先是,爱尔兰自治案之发生也,格氏闻之笑曰:“爱尔兰若得自治,则苏格兰亦当尔,威挨尔斯更无论矣。夫居今日,苟明理有知识之人,稍识目下之时势,亦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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