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国会军
《克林威尔》·钱智修
查理士既三次解散国会,于政治上则征非法课税,于宗教上则行强迫信仰,亦几几达其神权统治之目的矣。未几,苏格兰清教徒,以反对英伦国教起暴动。查理士用兵镇之不利,军费大绌,因于一千六百四十年(明崇祯十三年,民国前二百六十八年)召集第四次国会。会开于是年四月,越三星期,仍以反对政费案解散。时克林威尔则剑桥大学选区之代表也。史称此谓“短期国会”。 国会则解散矣,然查理士终不能避过国会之一关而别得政费也。其强迫公债、报效金以及船税等种种朝三暮四之政策,非可以终欺权利思想发达之英民也。于是查理士复于短期国会解散后之六月,召集第五次国会。此第五次国会,则即后此以行政会议之名义,支配全英,而历时至二十年之久者也。史称“长期国会”。 长期国会开,克林威尔仍为剑桥选区之代表。以彼寝馈于《旧约》者二十余年,古貌古心,孤芳自赏。纵横捭阖之材,舌战口辩之词,固非其所长,然人皆敬其真诚。其潜势力遂日盛,有时偶登演坛,尤能以横厉无前之气,先声夺人。华威克(Warwick)尝于《旁听录》中状之曰: “余今晨赴院,见一未知名之绅士,登坛演说。是人身躯伟岸,衣粗敝之衣,佩长剑,面作深绛色,发声尖锐而语无伦次,似陂陀小山中,忽遇奇峰突出者。盖其人全身精神均贯注于演题中,自不觉其立言之慷慨而激昂也。” 此为克林威尔提议请释黎尔般(Lilburne)时之情形。黎尔般者,亦当时民党健将,以忤查理士下狱者也。其后斯屈罗特(St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