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查理士与国会
《克林威尔》·钱智修
克林威尔之入国会,则正查理士与国会相持,以酝酿革命之时也。王信神权统治说,以为国会存废,国王有独断之权。其宠臣伯京罕(Buckingham)辈,复炀灶而拥蔽之。故即位甫二年,已解散国会二次。王虑国民怨己,因与法兰西开战,冀泄民气于域外。顾其结果则英师败绩,国帑空虚,舆论益愤激。王不得已,乃以政费问题,召集第三次国会。而克林威尔亦于是时以古朴之衣冠,列席于下院。 此第三次国会中,有英国宪政史上特笔大书之一事出现,则所谓“权利请愿书”(The Petition of Right)是也。书中罗举查理士非法征税、逮捕无辜、滥行军法、屯兵民宅四弊政,必王宣誓勿再犯,始为通过政费案。盖民党诸议员惩查理士之屡失信,以此为供给政费之要盟者。王允之。然逾年仍反汗,且命宪兵围院,捕民党领袖伊略脱(Eliot)辈,下诏狱瘐死。而第三次国会亦遂解散。 克林威尔在此次国会,沉机观变,未尝轻作政谈,惟于宗教问题,则特为尽力。其第一次演说,即力攻监督宗之离经叛道。监督宗者,盖当时英伦之国教,为查理士煽专制之虐燄,而长老宗及清教徒所认为公敌者也。克林威尔生平为此一大事出世,故靖献国家亦从此处入手,而后此掀天动地之事业,基于是矣。 第三次国会解散,英国无国会者十一年。克林威尔亦悄然归里,重享乡居之生活。一千六百三十年(明崇祯三年,民国前二百七十八年),任本市保安委员。遇王室庆典,不肯出贺,罚金十镑去位。乃斥恒丁敦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