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国民身份证
《胡惟庸党案考》·吴晗
——传·过所·路引 一 今天在各地所施行的国民身份证制度,尽管立法的人是自以为学的“先进”国家的衣钵,其实,仔细研究一下,形式虽欧化,骨子里的精髓,却道道地地是东方的,有其历史上的根源,我的意思是说,这一套办法确是两千年来的统治术的复活,旧内容,新形式。 我愿意以历史学者的立场,对这问题加以历史的探索。 从历史上来考研身份证制度,这东西古代叫作传,唐代叫作过所,宋代称为公凭,明代则名为路引。凡外国人入境,本国人从甲地到乙地,都必须随身携带,证明他的身份职业、行李多少和旅行目的;尤其是年龄,在征兵制度下,合于兵役年龄的壮丁,是不许可无故离开所属的兵役区的,没有身份证的,不是罪犯,便是逃兵,关津不许通过。君权的支柱之一是军队,身份证是保障兵源的重要措施。君权的永固必须铲除异己的力量,无论是思想上或行动上的反对者,身份证恰恰保证了这一点。明代军民分开,路引制度的重点就特重在防闲人民,把人民圈禁在土地上,使之不能动弹反侧这一措施上。 二 王国维《简牍简署考》:“传信有二种,一为出入关门之传,郑氏《周礼注》所谓若今过所文书是也。”《周礼·地官·司徒》郑注:“传如今过所文书,当载人年几及物多少,至关至门,皆别写一通入关家门家,乃案勘而过,其内出者义亦然。”崔豹《古今注》记传之形制说:“凡传皆以木为之,长五寸,书符信于上,又以一板封之,皆封以御史印章,所以为信也,如今之过所也。”《汉书·文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