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飲編卷十三

《胜饮编》·郎廷极
廣寧 郎廷極 北軒 輯 箴規 甘酒嗜音,歌於夏之五子,酒與味色,論自魯之共公,前言蓍蔡,一一非誣,略舉數條以為崇酒者戒。次箴規第十三。 濡首。 《易》飲酒濡首,不知節也。 《吹劍錄》曰:《易》惟四卦言酒,而皆險難時。需,需于酒食。坎,樽酒簋貳。困,困于酒食。未濟,有孚于飲酒。 伐德。 《詩》醉而不出,是謂伐德。 童羖。 《詩》由醉之言,俾出童羖。謂醉而妄言,則將罰汝使出童羖矣。童羖,無角之羖羊。設言必無之物以恐之也。 彝酒。 《書》無彝酒,越庶國飲,惟祀,德將無醉。注:彝,常也。言無常于酒,其飲惟于祭祀之時,然亦必以德將之,無至于醉也。 豢豕。 《禮》豢豕為酒,非以為禍也。而獄訟益繁,則酒之流生禍也。是故先生因為酒禮,一獻之禮,賓主百拜,終日飲酒而不得醉,此先王之所以備酒禍也。 三爵油油。 《禮.玉藻》君子之飲酒也,受一爵而色灑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禮已三爵而油油以退。言言,和敬貌。 幾酒,謹酒。 《周禮》萍氏,掌國之水禁,幾酒,謹酒。注:以萍為名,取其浮水上不沈溺也。幾,察也,察其非時飲酒與沈湎者。謹酒,戒民節飲也。 沈湎。 《韓詩外傳》夫飲之禮,不脫屨而卽敘者謂之禮,跣而上坐者謂之宴。能飲者飲之,不能飲者已之,謂之醧。齊顏色,均眾寡,謂之沈。閉門不出者謂之湎。故君子可以宴,可以醧,不可以沈,不可以湎。 棄事就酒。 見《六韜》論十盜,此其第五盜也。十盜皆言人家致貧之由。 爵作人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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