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〇 迁都北京

《细说明朝》·黎东方
成祖在内政方面所做的几件大事:一是迁都北京,二是令阁臣参预机务,三是贵州设省。 迁都北京,在永乐元年便已有所决定。北平被指定为“北京”,改称“顺天府”,与京师(南京)的应天府平等看待,又设了“行后军都督府”、“行部”,与“北京国子监”。所谓“行后军都督府”,便是“后军都督府”的“行署”,实际上是一个“分署”。“行部”不是某一部的行署,而是六个部合起来的行署,有两个尚书,四个侍郎,合管六部之事。至于“北京国子监”,那倒简单,等于添设一个国立大学。 北京的新宫殿,于永乐五年(1407年)五月开始建造,到了永乐十八年年底才完工。从永乐十九年起,北京改称为京师,而原来的京师改称为南京。所有的中央衙门,在原则上都搬到“京师”去。所谓“行后军都督府”与“行部”当然取消。南京却留下了不少的骈枝机关,有所谓“南京宗人府”、“南京都察院”、“南京五军都督府”、“南京吏部”、“南京户部”等等,至于“南京国子监”更是不在话下了。 事实上,南京的官,有实权的极少。南京国子监是一个例外,监内的祭酒、司业、监丞等等,与京师(北京)国子监各官,完全一样。南京的六部尚书之中,只有一个兵部尚书是重要的,这是因为从明宣宗宣德八年开始,“南京兵部尚书”六个字的头衔之下,加了“参赞机务”四个字,有“操练军马,抚恤人民,禁戢盗贼,振举庶务”之权。 南京在成祖以后的明朝历史上,是所谓“留都”。留都有规模略备的中央政府,在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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