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正统
《历史的钥匙》·范文澜
什么是正统,在人们头脑里,浮动着一片糊涂观念,这并不是怪事。可是民贼独夫窃国大盗却利用人们的糊涂观念,掩蔽自己的罪恶。蒋贼介石就是其中的一个,而且是最狡诈的一个。辨明正统问题,将有助于人们进一步认识蒋贼的罪恶。 一 正统的基本条件 辛亥革命以前,远至西周初年,汉民族称自己的祖国为中国(见《尚书·梓材篇》),国家主权为汉民族所独有。那是封建社会,农民阶级不可能组织农民政府。行施国家主权的政府,即所谓朝代,只能是地主阶级专政的君主专制政府(参阅博古译《论一元论历史观之发展》解放版页 160)。因此,广大农民阶级,对地主政府的要求,不是什么民主(虽然孔孟以下不少政论家提到民主学说),而是:(一)保护汉民族利益,抵抗异族侵入;(二)保持国家统一,反对割据与偏安;(三)剥削比较缓和(封建经典所谓“仁政”),农民能生活下去。这就自然形成了汉民族的、统一的、政治较好的三个基本条件。合乎此者,就有权被认为代表中国主权的正统朝代。按照第一条件,五胡、元魏、辽、金、蒙元、满清侵占中国半部或全部,僭立伪号。不得冒充中国朝代。按照第二条件,三国五代十国是群雄割据,东晋、宋、齐、梁、陈偏安江左,南宋赵构(宋高宗)对金自称藩臣,都不得妄称正统。按照第三条件,孔子在《春秋》襄公三十一年书“莒人弑其君夷密州”,《左传》发凡说“君无道也”(宣公四年);孟子说:“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独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