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 塘沽停战协定
《亦云回忆》·沈亦云
民国二十年(一九三一)九月十八日,日本关东军占领我沈阳,中国对侵略的日本取不直接交涉政策,而诉之国际联盟。直接交涉在国民是不甘,在政府是不敢亦不易。事经两年,除淞沪之战,中国不抵抗而失去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抵抗而失去热河一省,东北四省都成为日军控制下的伪满洲国。中国虽失去了极大极富的东北四省,然在地理上,这几省向称关外,有长城相隔;在政治上,素为中央势力所不及。中国丧了主权,失了富源,还可以等待国际机会,暂以不承认敷衍一时。廿二年(一九三三)长城之战,则日军长驱直入到了华北。我军事内容,在上章几个电报可以略见一斑。人人知不能战,而不敢言不战。不负责任者唱宁为玉碎之高调,而存希图侥幸之心,事实上是“日蹙国百里”。 华北非东北可比,立刻要影响到全国。而华北的得失,系于平津之守不守。斯时的平津,已不是军事上能守不能守问题,而是政治上欲保不欲保问题。实逼处此,欲保平津不能不停战,停战必须与日本人交涉。《塘沽停战协定》——即是长城战后,在华北前线的中国军,与日本关东军间的停战条款。全文五条,当时各报都有登载,并无附件,其大意要点有三:一、中国兵撤至延庆、昌平、顺义、通州线;二、日本兵撤至长城线;三、日本兵退出之地,中国接收后以保安队警察维持治安,不驻兵。此条款系民国廿二年五月廿二日彻夜由膺白在北平与日方商定,与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以下简称军分会)代委员长何敬之(应钦)先生共同主持,秉承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