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 宁案

《亦云回忆》·沈亦云
民国十七年(一九二八)二月八日,膺白在沪,接南京谭主席延闿电曰: 上海黄膺白先生:同人推公出任外交,望速命驾来京,共商一切。延闿庚。 上年膺白受命组织上海特别市政府时,他曾有致蒋先生代请收回成命之漾电,很勉强而后受命。这次他并未推辞,于二月廿二日到京就职,我未同行。此时正当开始北伐紧要时候,政府要使国际改变观瞻,他愿意充此转圜之任。从英雄外交回到常人外交,从打倒列强回到条约束缚,而这些条约又实是不平等的。这个使命难以有功,我甚恐惧;于膺白的性情不相宜,而他亦不是一个职业外交官,我希望其不做,但未参加意见,只是心里有点不安。 “宁案”一般人称为南京事件,是一年前——国民革命军进南京时,一部分兵队抢劫各国领事馆和伤害侨民的案子,在膺白手里公开磋商办理。“济案”一般人称为“五三”惨案,是他到任后两个多月,北伐进展到山东,日本兵在济南开火屠杀的事,他因此去职。二者我都将在后面略为叙述,先说我心里为他不安的理由。国民革命军攻下武汉至此已经一年多,势力还只到长江,此时正二次准备大举北伐。北伐停顿的原因:一为整顿内部,上章述过宁汉分裂左右派之争,和南京桂系对蒋先生之相逼,是非不论,其非团结一致可见;二为改正国际和国内视听,北京犹存在一个相延十余年的中华民国政府。新成立的南京国民政府为内外所属望,亦为内外所恐惧;属望为对北京军阀之厌恶,恐惧为虑国民党之偏于过激。国民党这时已放弃联俄容共政策,开始清…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