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 济案
《亦云回忆》·沈亦云
日本田中义一内阁不顾中国抗议,决定派第六师团长出兵山东,沿胶济线到济南,声言为护路与保侨。原来日本所谓在山东的势力有两种:其一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夺之于德国的,其二是根据“二十一条要求”而经营的。经过华盛顿会议,日本交还德国权利于中国,但若干他所经营的事业,由中日会商决定实行交还期限及办法,即世所称“鲁案会议”(民十一,王正廷主持),此时尚有在他手中者。以下膺白致蒋先生一电略可参考: 徐州蒋总司令:查胶济铁路沿线,除青岛、济南外,尚有章邱、张店、博山、周村、潍县、淄川、金岭镇、坊子八处,为中日约定自开之商埠,日侨极多。又有地名“四方”者,日人亦夥,且为胶济工厂所在地,与青岛关系尤重。胶济铁路对于日本亦尚有债务关系。至淄川、金岭镇、坊子三处,更有中日合办之矿业。是等处所,于军事进行时最易发生事件,除饬知战地政务委员会(蒋作宾主持)外交处蔡主任(即后被日军惨害之蔡公时)特加注意外,应请通令前方将领,借备参考。黄郛巧。(十七、四、十八)(此电由外交部发) 日本虽在山东尚有未了事业,然不像北京、天津之因辛丑和约有驻兵权,日本出兵山东是违法的。这次带兵到山东的福田师团长,即后来酿成“五三”济南渗案的要角,临时及事后,蛮横无理,直接在军前向蒋总司令提出惩办肇事人,及总司令向他道歉等条件。其本国政府先有野心,纵容在前,临时抑制不能。中国外交部除提出严重抗议,并请将前方祸事移归外交部办理。日方反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