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乡射礼第五
《仪礼注疏》·郑玄
[疏]“司射”至“拾矢”。○注“犹有”至“更也”。○释曰:自此尽“取扑?之以反位”,论司射诱射,教三耦射法之事。《大射》有次,“三耦取弓矢于次”,注云:“取弓矢不拾者,次中隐蔽处。”则此无次取弓矢。拾者,拾更也。递取弓矢,见威仪故也。云“犹,有故之辞”者,前已云司射兼挟乘矢,此云“犹”是有故之辞,云此者,欲见司射恒执弓矢未改之意。 三耦皆袒、决、遂。有司左执?付,右执弦,而授弓。(有司,弟子纳射器者也。凡纳射器者,皆执以俟事。) [疏]“三耦”至“授弓”。○注“有司”至“俟事”。○释曰:前有司请射,解为司马。此有司为弟子者,以有事者皆有司,故郑注解上有司请射与《大射》为政请射同,故解为司马。此经以纳射器使弟子,不见出文,则弟子执射器入者,即使守之以授用者,故知有司还是弟子。是以郑云“凡纳射器者,皆执以俟事”。 遂授矢。(受于纳矢而授之。) [疏]“遂授矢”。○注“受于”至“授之”。○释曰:此授矢者,则上文有司授弓者,以其弟子执弓矢,故授弓讫复授矢。是以郑云“受于纳矢而授之”。 三耦皆执弓,?三而挟一个。(未违俟处也。?,插也,插于带右。) [疏]“三耦”至“一个”。○注“未违”至“带右”。○释曰:上云“三耦俟于堂西”,又云“遂以比三耦于堂西”,此云“三耦皆执弓?三而挟一个”,前后皆因前位,去未违俟处。下文乃云“三耦皆进,由司射之西,立于其西南,东面北上”,是移本位者也。云“?,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