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自然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人心与人生》·梁漱溟
如上各章对于人心人生似已阐说不少,但还须于人心人生所由以形成如今日者稍加回溯,乃得更通透明切地了解之。兹先从(甲)自然方面言之,次更从(乙)社会方面言之(此见下一章)。 据说,马克思并不认为“人的本性”一开始就是永远规定好,现成的和不变的;它是发展的产物(1)(吾书于1960年开始着笔,进行徐缓,至1966年夏写出前七章之后,突因参考用书及储备资料尽失,为之搁笔者五年于兹矣。今1970年5月重理旧业,乃续写此第八章。此时参考用书全从友人觅借,颇有往日所未及见者,凡有征引,随文注明。 此语转引自波兰弗里茨汉著《马克思所理解的“人的本质”》一文,该文见《人道主义人性论研究资料》(第二辑),第21页,商务印书馆1964年出版。)。此非即吾人今所欲言者乎?在马克思各著作中,有关人类生命性能的其他言论足为吾人参考印证之资者盖不少,后此当随文举征。又若恩格斯《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和《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两大著述,其所启示于吾人者则尤多而且重要;凡此将备见于后文。 (甲)自然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可分从两方面言之:人类的生存依赖于自然,不可一息或离,人涵育在自然中,浑一不分;此一方面也。其又有一面,则人之生也时时劳动而改造着自然,同时恰亦就发展了人类自己;凡现在之人类和现在之自然,要同为其相关不离递衍下来的历史成果,犹然为一事而非二。 如上所云前一方面关系曾在上文第六章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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