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字林報西人問(四則)
《太虚大师全书》·太虚
問一:據佛家之因果必然律,大本因之信仰,是否全無理由? 答一:各宗教或其他學派,以根據「現實人物」──果──所推想其未有前之一種大元──因──,無論說為「人格的神」,或「非人格的精神」及「物質」、「虛空」等等,在佛教的真理上,皆決然否認之。但在俗情上,則隨順解釋為欲界的天主,或色界的天主,或無色界的心識,或物質界的原素,而仍否認為世界萬有唯一之大本因也。何者?以天主、心識、質素等,亦即為萬有之一有,故此一有可為大本因,則餘一切有皆可為大本因;餘一切有為所生果,此一有亦為所生果,以其理平等故,天主等不得單為大本因,現實人物,亦不得單為所生果。故佛教之因果論,乃是無邊無中、無始無終的。何者?無邊虛空中的世界是無數的,我們現見的世界與其餘無數世界在虛空中,與一微塵與其餘無數微塵在虛空中無異的;無數的世界在空中,或成或住或壞或空是不同時的,故世界的成住壞空是循環無端的,不得斷割任何一端為世界生起的大本因。換言之,則任何一端皆可為世界成住壞空的現象之因及果的,其式如下: 住 ┌───┐ 成 │世 界│ 壞 └───┘ 空 由空為因而成為果,由成為因而住為果,由住為因而壞為果,由壞為因而空為果,故皆非特定的大本因,或特定的所生果,亦皆為因及為果也。又無數世界中的人物,更是無數的,無生的物件若一石塊、一木棹等,成住壞空同於世界,而生物則分為四有,其式如下: 死有 ┌──┐ 現有 │生物│ 中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