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 神 执 论

《太虚大师全书》·太虚
──三年冬在普陀作── 一 立界分 二 出计分 三 破执分 四 结益分 余昔者作无神论,率尔操觚,供某某两报之需,义未甄择也。顷闻有神教徒取以驳之者,不知其说如何!然余前论虽肤泛,要亦略有诠次,非仅知恃天宠爱者能了解耳。今从友人佩刚、专父请,取其义更审决之,题曰破神执论。论凡四分,欲令神教徒解,文务求易焉。 一 立界分 今论决遮破之神执,要和合三事成一者方是。三事奚指?一、拟人实──人名之所谓曰人实,此与民法上所云人格者有异,与名学上人之界说略同。其所拟议者,见下出计分──;二、具天德──谓具自然性德,即唯一、实在、常住、普遍也──;三、有神能──能父万有,能主万有──。换言之,则玆所谓神,乃有形体、有情意,是一、是实、是常、是遍,而能造作宰制万有之大人或大物或大神也。不属此三事及不合此三事为一者,非今所破神执。何者?今论决遮为无之神,唯破愚人妄计之不平等因故。 独计人实而不具天德、不有神能者,则虽说别有为吾人所不能交接而言动似人之类,或似人而又胜过乎吾人之类,然既非一、实、常、遍、而一切皆为所生起,所统治,则彼或此世界万物中别有一类,或异世界之高等人类耳,揆之万物进化之理,世界无量,生物无量,固容有似吾人而胜过者,递变为种,相待成化,虽皈礼恭敬而无异礼敬哲人君子,故此非不平等因也。是以俗所敬事祖先鬼神,及佛教所谓天宫、龙仙、净土圣贤等,非今论所遮之神也。拟人实又计具天德而不有神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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