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经集解 第十二卷
《大般涅槃经集解》·宝亮
大般涅槃经集解 第十二卷 释有余无余涅槃义 开身密不可思议事 四相品之第二 佛告迦叶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作如是言如来无常 案。僧亮曰。此下始答第五问也。开昔口密。略为五难。第四第五。举无余涅槃也。第一二三。举有余也。法瑶曰。上来所明。常住已显。今从此下。竟如来无有密藏。开昔无常密教。及身密也。愿佛开微密。即此句也。僧宗曰。答开微问也。上虽明般若法身。异昔涅槃。未洗昔教。今明孤灭。是摧非实。开昔微密之教。即是开言方便。下诸觉花。明王宫非实生。双树非实灭也。宝亮曰。即是广文之始也。开微密之端。明果用也。显法身般若解脱。今先广口密。以明智慧也 云何当知是无常耶(至)为常住法不变易耶 案。法瑶曰。引昔所说。烦恼尽处。有余涅槃也。灭尽无为。竟有何法。可称常耶。僧宗曰。此中诸难。而解者不同。亦四亦五。并无所在。俱是执有余无余。但使灭无之义耳。然难意唯齐言生解。不能深取佛意也。宝亮曰。此下作四难也。第一第三。引有余为难。此第一难也。昔日指烦恼无处为涅槃。直是无物而已。若尔有何常住耶 如佛言曰离诸有者(至)为常住法不变易耶 案。法瑶曰。据昔佛身尽无余涅槃。若身智并灭。谁常住耶。明骏案。若作五难者。开此坏衣譬。为第三难也 如佛言曰离欲寂灭(至)为常住法不变易耶 案。法瑶曰。此复是结尽。有余涅槃也。爱尽无欲也。前诸烦恼。尽是断结也 如佛言曰譬如热铁(至)为常住法不变易耶 案。法瑶曰。此复是身尽。无余涅槃也…